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姚定 范質惠)“感謝顏志軍庭長辦案團隊的耐心調解,不僅幫我們要回了工程款,更保住了當事人老鄉之情!”近日,湖南某建筑公司代理人專程來到益陽市赫山區人民法院,將一面寫有“人民法院為人民 傾力調解化糾紛”的錦旗送到顏志軍手中。這起因工程量變更引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在法院的積極調解下得到圓滿解決,為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注入了司法溫度。

工程變更引爭議
湖南某建筑公司與湖南某后勤服務公司因工程款結算問題產生糾紛訴至法院。糾紛的起因源于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合同內容部分變更及合同外新增部分工程量產生爭議。盡管合同明確約定工程量變更需辦理簽證手續,但因雙方系老鄉且經朋友介紹合作,部分變更及新增工程量未嚴格履行簽證程序。隨著工程完工進入結算階段,雙方對未簽證部分的工程量及價款產生分歧,爭議金額高達幾十萬元。
“如果走鑒定程序,光是等待時間就要幾個月,鑒定費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也會讓兩家企業徹底‘撕破臉’。我們都是做實業的,時間和精力耗不起,關系鬧僵更不利于后續合作。”湖南某建筑公司負責人張先生坦言。
法官逐項核對化分歧
案件受理后,顏志軍考慮到案件雙方均系民營企業,兩位老板又是同鄉,秉持“案結事了、助企發展”的理念,決定優先通過“三分式”審理模式改革召開庭前會議化解糾紛。
為精準查明事實,顏志軍及法官助理三次組織召開庭前會議,組織雙方逐項核對變更及增加的工程量,以縮小爭議差距。“雖然部分變更內容沒有書面簽證,但通過原告提供的施工時聊天記錄、材料采購單等證據,能部分還原當時的實際變更情況,必要時再現場核實。”“調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基于事實找最大‘公約數’。”顏志軍耐心向雙方解釋。
通過庭前會議多輪核對,雙方將爭議的工程量進行了固定。對工程總造價的分歧, 湖南某后勤服務公司認為部分變更工程單價高于市場標準,湖南某建筑公司則強調因規格調整增加了人工成本,雙方誰也不肯讓步。顏志軍組織雙方對變更和新增的工程量,參照合同標準,結合本地行情,引導企業從長期合作的角度換位思考,采取面對面調解、背對背溝通的方式,最終成功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案結事了獲雙贏
調解協議簽訂后的次日,湖南某后勤服務公司便履行了付款義務,法院也及時解除了財產保全措施,真正實現了案結事了。“賬戶解凍后,我們馬上支付了供應商貨款,資金鏈穩住了!” 湖南某后勤服務公司負責人感慨,“原本以為要打‘持久戰’,沒想到法官這么用心,幫我們省下了鑒定成本和時間成本。”
這起糾紛的妥善解決,是赫山區法院踐行“司法助企”的一個縮影。在案件審理中,法院既依法保障了湖南某建筑公司的合法債權,又避免了湖南某后勤服務公司因賬戶凍結影響其正常經營;既節省了雙方的訴訟成本,又維護了民營企業間的合作關系。正如顏志軍說:“對于民營企業來說,和諧的營商環境比單純的勝負更重要。”
赫山區法院將繼續深化“三分式”審理模式改革,針對建設工程、買賣合同等民企常見糾紛,探索更高效的庭前會議調解模式,用司法力量為民營企業發展“撐腰”,為優化營商環境“賦能”。
責編:楊紹銀
一審:楊紹銀
二審:伏志勇
三審:萬朝暉
來源:湖南法治報









